心情

今天是12月19日,距離我拍完上海的電影《天堂口》17天,距離我剛加入籌備的《赤壁》第15天,而明天我正要開車南下看電影《穿牆人》的劇組工作。

上午接到記者來電,告訴我某名立法委員開記者會,點名了幾位電影工作者,其中包括我,說我們以前是新聞局的諮詢委員,現在這幾年輔導金我們爭取到,都是新聞局給我們的利益等等,唉!為什麼又要如此的不求證,然後硬要說一些不對的事情,台灣電影真的是已經很辛苦了,不幫忙尋求資源就算了,還要打壓,2004年5月公司才新成立,6月趕著送文件參加輔導金甄選,那時我還在拍《天邊一朵雲》,而接受當【電影政策檢討推動委員會】的諮詢委員,第一次開會是10月初。

大家都在努力工作,為什麼去當諮詢委員,那是因為看到韓國【電影振興委員會】,他們的委員組成,也都是來自於業界,因為只有業界才會瞭解業界所面臨的難題,所以我們不願意再有一些不懂拍攝電影的人士們去建議電影政策,所以我才鼓起勇氣去參加,想以自身的經驗去幫助電影界,可以建議我認為不錯的政策去執行,那段時間也都在忙著拍片工作,每星期的開會,我還要做一些功課,看很多資料,深怕一旦建議決定的事情,會影響我們真正在拍電影的工作者。

會爭取輔導金,對台灣電影工作者來說,那也是確定的事情,有輔導金的支柱,可以幫助很多新導演和小型電影公司在籌資上可以減輕許多壓力,而台灣電影,從過去到現在所有喊的出名字的導演,沒有一個沒申請過輔導金來拍片的,除了我知道的陳映蓉外,輔導金是一個橋樑,我也認為總有優缺點,每年也總會到12月就開始吵吵鬧鬧。

真是的,所以2005年我就不打算讓公司送輔導金,覺得每次送,要面試,還要說明,寫很多文件,覺得想停一下,可是到頭來,我們還是幫助一些國片新導演們,拍拿到輔導金的影片,結果文件還是我們要親自幫忙處理,因為他們都不懂也不會,可是怎麼做都是別人電影公司的,所以想一想,今年還是送案試試看。

這當中很多人詢問我,但因為我在大陸協助製作大型商業電影,時間上實在沒有辦法幫忙那麼多人,所以只選擇了目前我覺得有潛力的新導演林書宇,面試時,我不在台灣,卓立去的,回來告訴我,說評審並不覺得我們有多好,要我們不要「沾沾自喜」、要注意反省等等,最後還要我們再補文件說明,當時以為不會通過,想想那就算了,本來面試就是會如此,既然要申請輔導金,就要遵守它的遊戲規則,沒關係的,要找投資,面臨投資老闆,也都是會如此…所以啊,我要是跟新聞局跟評審很有關係,還需要這樣讓別人評判,還需要這樣的過程嗎?

唉!!除了搖頭,我也認了,台灣的大型企業一個個出走,我在想我們是不是也要考慮乾脆放棄台灣電影好了,說實話,如果連資深前輩們也要跟著起哄,不明事理,是非正義都丟到腦後,那也證明我的感受,10幾年前我就親眼目睹此情況,結果10幾年後還是一樣,只是大家輪流罷了…真是受不了!!唉!!